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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硕士英才

创建日期 2016/05/06 郝军利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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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四、笔试和面试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兰州理工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具体专业岗位列表

岗位代码

招聘
人数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专业

学历

岗位类型

其他条件

资格复审地点、网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001

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实验室人员

资格复审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兰理工8号楼207室
网  址:www.lut.cn
联系人:
王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
0931-2973619
报名邮箱:
gdrsc207@126.com
抄送lzlgdxzp@sina.com(投递简历是,请注明:高校师资网+姓名+专业+学历+毕业院校)

 

002

2

油气储运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任教师

要求本硕专业一致

003

1

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任教师

要求第一学历为985或211院校毕业,具有工科背景

004

1

会计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任教师

005

1

金融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任教师

006

1

建筑历史与理论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任教师

要求本硕专业一致

007

1

电路与系统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任教师

008

1

材料科学与工程类/冶金工程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辅导员岗位

009

2

机械工程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辅导员岗位

010

1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辅导员岗位

011

1

化学工程与技术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辅导员岗位

012

1

法学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辅导员岗位

013

1

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辅导员岗位

工作地点酒泉

014

5

通用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辅导员岗位

备注:1、通用类专业包括艺术学类、心理学 类、教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所涵盖的相关专业;2、马克思主义理论类须为“985”、“211”高校毕业或所学专业 为国家级重点学科;3、辅导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4、辅导员岗位按学科门类进行招聘,具体参照《2014年甘肃省公务员招录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 行)。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 好。3.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应聘人员年龄:博士研究生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 究生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执行与应聘岗位相符专业的年龄要求,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6. 专任教师岗位第一学历须为普通二本及以上。7.辅导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均由学校负责。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9日 -4月24日。应聘者通过兰州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lut.cn)中“人才引进”-“最新消息”专区浏览选择岗位,下载并填写《兰州理工 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将已填写完整的登记表发至gdrsc207@126.com抄送lzlgdxzp@sina.com(投递简历是,请注明:高校师资网+姓名+专业+学历+毕业院校)

邮箱中,工作人员会在收到邮件后48小时内进行回复。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4月26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网络初审报名者资格,符合相应岗位基本条件者,报名资格审查通过。

3.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现场确认地点: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本部八号楼人事处207室)。

(2)现场确认需要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签字确 认的《诚信承诺书》。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报名,并确保应届毕 业生毕业证信息于2016年8月30日以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到。③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 聘报考的证明。④缴纳考务费150元。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现场确认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复审,对信息真实、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

(3)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不能按时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

应聘人员须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8 日,命题委托第三方命题,具体安排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的应知应会的专业基础知识。辅导员 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 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取消面试资格,不足人员不再递补。

2.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3.面试。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面试由学校各二级用人单位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 施,各二级用人单位联系校领导全程监督指导。辅导员岗位人员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专业技术岗位面试时间为2016年6月7日至6月8 日,辅导员岗位面试命题委托第三方命题,面试时间为2016年6月11日。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取消招考资格,不足人员 不再递补。面试可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试讲、提问、答辩和实践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体检时间2016年6月14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计划以 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 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

2.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有工作经历者须到其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3.确定拟聘人员。学校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4.公示。学校将确定的拟聘任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聘用。同意聘用为我校人员按照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的方式进行管理,在取得双证并 上交后,7月上旬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书》,并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报到和工作关系转移手续。2016年7 月20日前未上交“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应聘人员不予聘用,2016年9月30日前未上交“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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