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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新疆选调生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17/03/09 邱为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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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决定面向疆内外选调200名(见附件1)优秀高校毕业生(简称选调生)到基层工作。  

一、选调对象  

内地“985”“211”工程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以上均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731日);  

2.政治坚强,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和暴力恐怖主义,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3.有志于基层党政工作,志愿到艰苦边远地区,服从组织分配;  

418周岁以上(1999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63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习成绩优良;  

6.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两年以上班干部、院(系)以上学生会和团委(支部)干部;获得过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或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奖励。报考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选调生,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即可;  

7.注重选拔重点院校毕业生,提高理工类特别是涉农等基层急需专业毕业生比例,保持男女性别比例基本平衡,重视选拔懂双语的毕业生;  

8.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合格标准。  

三、选调程序  

按照学校推荐、笔试、组织考察、资格复审、素质测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等程序选拔。  

(一)报名程序  

具体步骤:  

1)毕业生填写《2017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要求此表一式二份、A4纸张双面打印,否则无效。  

2)毕业生携《推荐表》到学院(系)党组织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时把电子版《推荐表》发邮件至weizhong@i.shu.edu.cn,邮件标题:新疆选调生+姓名+学院。

3)毕业生携《推荐表》交宝山校区A410室,招毕办就业事务窗口。推荐表提交截至时间:315日下午1600,逾期不予受理。  

 

(4)高校组织(人事)部、毕业生就业部门核实有关材料,根据选调名额、推荐条件认真审核把关,提出推荐对象名单,出具推荐意见。高校组织(人事)部部长逐一对推荐人选署名出具推荐函。内高班学生须由自治区教育厅出具推荐意见。高校组织(人事)部须通过张贴公告、校园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二)笔试  

3月下旬,推荐对象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4月下旬统一参加2017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笔试地点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按照选调名额一定比例确定入闱下一环节人员。  

(三)组织考察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入闱人员进行深入考察。疆外人员分区域派出若干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逐一面谈、查阅档案、专项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  

(四)资格复审  

重点审查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入党材料、担任学生干部材料、获奖证书原件等。  

(五)素质测试  

对入闱人员进行素质测试,根据素质测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公示  

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对合格者进行公示后,确定拟选调人员。  

(七)岗前培训  

拟选调人员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选调和公务员录用手续。  

四、分配和管理  

1.新招录选调生全部分配到乡镇工作,重点倾斜南疆四地州,到岗后5年内不得跨地州市调动。  

2.地州市党委组织部坚持面向艰苦地区,提出分配方案,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不服从分配的,取消选调生及公务员录用资格。  

3.选调生报到后,即录用为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4.根据中央推进选调生与大学生村官工作衔接的要求,选调生由乡镇党委安排到村任职2年,打牢成长的基础。期满经考核称职以上的,回乡镇机关或择优选调到县市党政机关工作;表现特别优秀、工作特殊需要的,可破格提拔进乡镇党政班子。  

5.地州市党委组织部要加强选调生培养管理,坚持和完善乡镇党委书记为选调生第一培养人,地州市、县市区两级组织部门与选调生定期谈心谈话等制度。选调生档案及相关材料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管理。  

五、其他  

新疆2017年公务员招录网上报名时间预计320-29日,请各院校及毕业生及时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告信息,选调生推荐人选报考地区(如:喀什地区)必须同时与新疆2017年公务员招录网上报名岗位信息保持一致。  

电子版可在“新疆班”(http://www.xjban.com)“文件公告”栏目下载。  

政策咨询部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话:韩震   09912398037  

材料受理部门: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  

人:舒小君  

联系电话:099177537627753763  

电子邮箱:54542100@qq.com  

    编:830000  

邮件地址: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216  

自治区内学办就业指导管理科  

附件:1. 2017年自治区选调生招录计划表  

2. 2017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3. 填表说明(2017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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